88805·pccn新蒲京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内禁止携带、食用任何食品,可自带纯净水;实验室内不设垃圾桶,所有矿泉水、纸巾等消耗品用毕都须使用者自行清理干净并带出实验室。上实验课之前,教师有权且必须阻止学生带食物进实验室。
2.实验室开放施行学生兼职管理员聘任与管理制度,学期内实验室开放时间:每天8:00到21:00点。
3.实验室开放施行签字登记制度,所有使用者进入实验室,须签写实验室开放使用登记表。
4.在7天以上节假日内使用实验室,须经实验室指导教师同意,并报专职管理员备案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申请需提前3天递交。
5.实验室对外开放,资源共享;但只允许学生做专业作业、实践项目等一起和专业相关事宜,禁止在实验室内打游戏、看影视剧。
6.在假期超过7天的重大节假日内使用实验室,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报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申请表需提前7天递交。
7.任何人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7天(含7天)以内的,填写仪器设备调用表,须管理员签字同意方可借用;仪器设备借用8天及以上的,须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借用。
8.使用本实验室产生的科研成果、发表的文章等,必须将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报本实验室备案。如有违反者,本实验室在确认其成果备案至本实验室之前,不再为其个人或团队提供任何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的权限。
9.实验室施行学生兼职管理员聘任与管理制度。学生兼职管理员拥有指定开放实验室的钥匙。严禁学生兼职管理员将钥匙转交他人或私下配制。所配钥匙一旦丢失,务必上报专职管理员。
10.实验室钥匙配给采用教研室分配制度,即一个教研室配备一套上课用实验室钥匙。每个任课教师,或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可以持学院配给的教研室公用钥匙上课。课毕立即将钥匙交还教研室,以备下节课本教研室其他教师上课时使用。
11.实验室钥匙除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员管理外,其他实验教师不得在非上课或非指导学生实验期间私自持有或配备实验室钥匙。除兼职管理员配有开放实验室钥匙之外,其他学生不得持有、配备实验室钥匙。一经发现,按记过处理,并没收其所配钥匙,禁止其本学期内所有实验室权限。